超級簽證與探親簽證的區別
超級簽證
普通探親簽證
超級簽證(Super Visa)是加拿大政府簽發給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及祖父母,幫助家庭探親團聚的一種簽證。其最大的優點是這張簽證的有效期最高可以達到十年,持有人每次最長可在加停留2年,此期間也不需要更新身份。加拿大父母探親簽證(Visitor Visa)是父母前往加拿大探訪在加工作,定居或是留學的子女所需要申請的一種簽證, 屬於因私臨時居民訪問簽證(temporary residence visa)的一種。
這兩種類型的簽證差別在哪裡呢?我們之所以將超級簽證與探親簽證做對比,是因為這兩種簽證的的主要使用人群都是子孫輩在加但本人在國內的父母。
子女身份
對於申請父母探親簽證,申請人子女不一定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只要長期在此生活,比如留學,工作。但對於超級簽證,申請人的子女卻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簽證有效期
這一點上,兩種簽證是相同的。最高都可達到10年,申請人可以申請單次或多次往返。
每次入境停留時間
對於父母探親簽證,每次入境由移民局官員批准可停留時間,一般在半年左右。但對於超級簽證,每次最長可在加停留2年而不需要更新身份
移民傾向
和探親簽證等其他簽證相比,超級簽證的審核並不看重申請人的移民傾向,也就是與原居住國的聯結關係。普通探親簽證的申請人通常會被要求遞交房產存款,國內的親屬配偶證明等文件以向簽證官員證明自己在逗留期結束後無意長期停留而回返回居住國。因此,超級簽證也適合移民申請遞交後處於等待期的父母,以及申請普通探親簽證失敗的父母(前提是在加子女/孫子女需是加拿大公民或是永久居民),超級簽證的申請都會為他們帶來很好的效果。
收入要求
在邀請一方的收入要求上,二者也存在一些差別。普通的父母探親簽證申請雖然需要在加邀請方遞交收入證明,但是並沒有做出收入上的要求。通常在加工作的子女需要出具可靠的收入及財政狀況證明,如加拿大稅務總局出具的稅單(NOA),顯示收入情況的僱傭證明信,工資單,銀行對賬單,執業專業人士出具的薪酬支付報表或財務報表。在加拿大留學的學生則不需要遞交,只需要提供校方出具的接受函。但是對於超級簽證,在邀請方的收入上卻有明確的規定,並且標準每年都在浮動變化。例如2014年的標準是:
家庭人數 |
最低收入(加幣) |
1 |
23,647 |
2 |
29,440 |
3 |
32,193 |
4 |
43,942 |
5 |
49,839 |
6 |
56,209 |
7 |
62,581 |
7人以上每加1人 |
6,362 |
保險
父母探親簽證對於保險沒有任何要求,但是也鼓勵申請人在赴加逗留期內有旅遊意外險以保證自身安全。但是超級簽證需要申請人提供一份個人的保險證明: 必須是自入境之日起至少一年內有效;並且需是來自於加拿大保險公司;它應當涵蓋申請人醫療、住院和醫療轉運費用; 至少十萬加元的保險;並且每次入加均有效。
通過如上的對比,我們對這兩種簽證也有了很好的認識。申請時也應根據自身條件和需求來選擇適合自己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