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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超級簽證"SUPER VISA"

2011年12月1日,加拿大駐各國的簽證辦事處開始接受父母和祖父母來加團聚“超級簽證”(Super Visa)的申請。而“超級簽證”實施細則也隨之出台了。
該類簽證適用於加國居民或公民的處在移民申請簽證審批輪候期之父母和祖父母,有效時間可長達10年,獲簽者每次留加時間最長24個月,且在此期間不必更新簽證。
 
申請“超級簽證”,需符合以下幾項基本條件:
1、父母和祖父母需通過體檢。超級簽證體檢合格的要求,與現行的探親和移民簽證相同,加國政府不會接受已經患有嚴重疾病的申請人來加。
 
2、居住在加拿大的子女或孫子女要達到最低收入要求,並對申請赴加大父母或祖父母作出財務支持承諾。個人年收入最少在1.7萬元以上。
 
3、必須提供已經購買加拿大境內有效的私人醫療保險的證明。而保險期是不能少於1 年(由你到達加拿大那天開始計算),保額不少於十萬元,保險的範圍包括:醫療護理,住院費用及返回原住地的費用
 
另外,超級簽證收費150元,獲簽者每兩年須出境重辦入境手續,屆時要提供更新的醫療保險證明。